附件1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是昆明市官渡区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指定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第一审案件。
3.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按第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
4.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刑事、行政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5.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其他法院移送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和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法律文书。
6.其他应由官渡区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是一个具有审判职能的国家机关,内设12个职能单位: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刑庭、民一庭、民二庭、综合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速裁审判庭,另有6个基层人民法庭:官渡法庭、板桥法庭、关上法庭、环城法庭和金马法庭、磨憨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新的一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履职尽责、强化司法担当,守正创新、行稳致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淬炼政治品格奋进新征程。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后半篇”文章,以思想“凝心”引领司法“聚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能动履职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发展。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强化“府院”联动,抓好涉地产、金融、产权保护及破产等领域审判工作,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实“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强化司法引领,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官渡、法治官渡。将磨憨法庭建设发展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合作大格局,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智慧国门法庭”、加强涉外司法协作“三位一体”,力争实现“两年有突破”。
三是践行人民至上满足新期盼。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如我在执”的强烈意识做好各项工作。严格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一站式”服务从优到精,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做好司法建议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促进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深化“执源治理”,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争取新成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更新审判理念、优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能力,深入推行阅核制等措施,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计划”,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确保评价结果对内能反映办案水平,对外能契合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真实感受。聚焦司法实践关键领域,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法院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探索诉前诉中调解、速裁快审和专业化审判有机融合,提升解纷质效。更新审执理念,积极参与中央法务区建设,探索、落实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执前督促、失信惩戒宽限等机制,让司法深度切合社会发展新动态。
五是建强法院队伍拼创新业绩。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深刻理解严管就是厚爱,高标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防止 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以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保障司法公信。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完善工作提醒、跟踪、督办机制,以“严实细快” 作风抓落实。做实全员、全面、全时绩效考核,将正面激励与负面评价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干警潜能。立足长远发展,加强和改进分类培训和实践锻炼机制,大力培养年轻干警,着力锻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争创一流业绩。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呵护干警身心健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5人,其中:行政编制15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708,008.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799,276.1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908,732.00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减少7,748,665.44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2024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导致2024年单位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799,276.14元,其中:本年收入56,056,747.21元,上年结转收入2,742,528.9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56,747.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497.44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708,008.1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799,276.1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36,747.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1,450.02元,下降1.3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实有人数减少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6,762,528.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2,952.58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溢价款结转后,导致2024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6,614,291.66元,主要用于法院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9,710,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及法院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4,732,528.93元,主要用于法院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97,356.32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12.07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和事业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30,569.68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59,600.56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463.01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重特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28,953.91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1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49,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268,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3,656.87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增长45.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71,656.87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增长47.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5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1,656.87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增加原因:2024年购置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项目为:主要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以及业务装备支出。通过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围绕为司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使命,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我院2024年项目主要目标为:业务设备配置计划执行率达到85%以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650件以上,装备验收合格率和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达到100%。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项目为:主要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以及业务装备支出。通过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围绕为司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使命,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夯实基础,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力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为一线办案法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支撑,间接促进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司法审判效果的社会满意度。我院2024年项目主要目标为:业务设备配置计划执行率达到85%以上,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达到650件以上,装备验收合格率和审判场所安全保障率达到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人民法院业务费: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90,198.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2,389.30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导致总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929,210,896.08元,其中,流动资产22,212,454.24元,固定资产68,557,861.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5,688,581.72元,无形资产4,568,390.02元,其他资产788,183,609.06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2,722,261.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40,655.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