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院公告
官渡区人民法院2017-2023年8月诉讼费清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7 09:48:31 打印 字号: | |

竞争性比选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比选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官渡区人民法院对2017-2023年8月31日诉讼费清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官渡区人民法院2017-2023年8月诉讼费清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KMGDFYNK202310001

2.采购需求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2017-2023年8月31日期间立案的所有案件号的案款、诉讼费清理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3.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3.1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2017-2023年8月31日期间立案的所有案件号的案款、诉讼费清理工作,并提交《官渡区人民法院2017-2023年8月31日诉讼费清理报告》及相关报表等成果资料。

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4 供应商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供应商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将资质文件加盖公章扫描(资质文件内容参考7.3项),并将公司名称、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同发送至邮箱kmgdqfy@163.com,资质提交不全的报名将不被认可。

7.2报名成功确认后,采购人会将竞争性比选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给投标人,并电话通知投标联系人,报名和获取电子版竞争性比选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7.3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前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出具其身份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无需授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 2417: 00(北京时间),电子邮件递交至邮箱kmgdqfy@163.com,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未经过报名登记确认的供应商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yn.gdqfy.gov.cn/index.shtml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275828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

 

 

 

                               2023年10月17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