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起,官渡法院速裁庭陆续收到共554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案件,官渡法院遂将该批量案件委派给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诉前调解。原告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意愿很强烈,在原告同意诉前调解的前提下,官渡法院速裁庭法官与明信公证处的调解员自此开启了该批案件长达两年之久的调解历程。
该纠纷发生在35位业主和某地产公司之间,双方于2017年1月陆续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后,销售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交付经验收合格的车位。在双方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35位业主自2018年10月起陆续向官渡法院提起诉讼。
在收到该批诉状后,我院立即组织法官团队和公证调解团队对案件的症结、调解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经分析得出,该批案件不仅受到地产公司内部问题的影响,还受到车位客观使用性能的限制,解决问题的关键点主要是地产公司必须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手段对上述问题进行处理,而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安抚好业主情绪也同样重要。在分析出问题和制定好解决方案后,公证调解团队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积极主动的与双方代理律师进行反复沟通,及时对各自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公证调解的中间人地位提供可行性意见,从司法公权力角度提出能促进纠纷达成调解的合理要求。2020年该批案件分两次达成和解,其中130件已出具民事调解书,424件于2020年12月已全部履行完毕。
在该批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法院+公证”的主体多元化纠纷调解模式再次展示出其诉前化解纠纷的优势。面对“诉讼案件激增”的司法现状,人民法院能运用公证调解力量就地、灵活化解纠纷是分减繁重审执压力的关键。本次554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批量化解,体现了官渡法院引入专业化调解组织为审判工作提供支持是成功的创新实践,也体现了明信公证处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领域专业的调解“功力”与调解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