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8日下午,官渡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里人来人往,谢声连连。48.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分别发放给8个案件共计11人,在寒冬里给陷入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
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多发期,越来越多的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部分案件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既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伤害了司法的权威,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了人民法院的民生关怀,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官渡区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每年年初即安排各案件承办人筛选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做好被救助主体资格审查,积极落实救助机制。官渡区人民法院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汇报落实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工作情况,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必救”,帮一把,拉一把,扶一程,让生活确实困难亟需帮助的当事人感受到来自党委、政府、法院的温暖,切切实实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扶危济困的作用。
本次救助对象中有的因遭到车祸,伤残等级达一级伤残,生活极度困难;有的被他人伤害致残,而被执行人却无履行能力;有的因案件致使整个家庭再次陷入困境等情况。
受救助人罗宗雪,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住院长达二年多,现在为继续治病租住在关上双桥村的民房里。因其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带上8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及慰问品,来到双桥村其租住房屋里现场发放。身处困境的罗宗雪感激不尽,言谈中流露出对生活的新向往。
2016年,官渡区人民法院对11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56万元;2017年,又对8件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48.5万元。2018年,官渡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让更多符合救助条件、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得到司法的关怀,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同时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严惩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