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上午,我院官渡法庭副庭长邹序金法官采用人性化调解方式,用亲情打开当事人心结,成功化解了一起父子拆迁款纠纷案件,辖区干部群众现场观摩了庭审过程。
该案原告那某,系被告那某某的父亲,是官渡区大板桥大村子村人。2016年年初,大村子村开始房屋拆迁,父亲那某位于该村的一处房屋被拆迁,分得拆迁款84万余元。由于那某年纪较大,怕保管不善,遂将存有该拆迁款的银行卡及自己的身份证交由儿子那某某保管,被告那某某由于购车及建房需要资金,便将父亲那某的拆迁款私自转至自己名下用于开支。
2017年年初,原告那某因需用钱向儿子那某某要求返还拆迁款,那某某拒绝还款,双方经多次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原告那某先后到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请求解决此事均未果,无奈之下将儿子那某某告上法庭,我院官渡法庭受理了此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邹序金了解到父子二人积怨根源,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表现判断该案父子二人具有调解可能,尽力弥补原、被告已受损的父子亲情,采取了“背对背”和“面对面”结合的调解方式,邹法官旁敲侧推,循循善诱,努力让二人敞开心扉交流,情理结合地对双方进行了一番“亲情”谈话教育,说到动情处,父子俩多次流下热泪,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耐心劝解,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达成合意,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弥合了双方受损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