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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司法】我院成功疏导一起原告及家属闹访事件
  发布时间:2017-06-23 16:53:59 打印 字号: | |
  6月21日上午9时许,原告胡某某之母殷某某雇人将因交通事故致瘫的儿子胡某某抬入法院,以拿不到赔偿款为由将原告胡某某弃于大厅安检通道口,其母殷某某随即消失。因时值当事人来院办事高峰期,法院安检通道被堵,正常办公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值班干警迅速开通其他安检通道,报告法警队领导并及时联系案件主办法官协调处理此事。随后,法警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向涉案部门分管院领导报告情况。

  主管院领导缪宇副院长接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刻到现场进行处理,在得知该案虽经法院判决但尚未生效,且保险公司已将应赔偿款项交至法院后,马上与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院款项代收银行等相关各方进行协调沟通,根据本案原告急需救治且生活不能自理、经济窘迫等实际困难,决定对此案进行先予执行。在院领导及法官干警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教育下,原告胡某某之母殷某某才答应返回法院,带回瘫痪的儿子。在处理此次闹访事件中,因原告情绪波动较大,我院领导干警们全程陪伴,耐心安抚。经反复做原告及其母亲的思想工作,原告情绪渐渐缓和并最终平复,其母亲也保证不再采用此类极端方式处理后续问题。之后,我院向原告发放了部分先予执行款项,解决了原告就医、生活的燃眉之急。至中午十三点半,我院干警才顺利将瘫痪的原告胡某某及其母亲送往云南省骨科医 院。

  下一步,我院拟向涉嫌参与闹访事件人员所在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及法制教育。同时,我院也将不断强化突发事件处置预警机制,落实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着力提高庭审、立案、信访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水平,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安全开展。        

                      (供稿:司法警察大队陈文学)
责任编辑:官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