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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在市中院案例评选工作中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6-12-05 09:10:1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2016年度精品案例暨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情况,我院板桥法庭庭长李勇和审管办主任卢旭合作撰写的《杨理明等诉云南生活新报社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纠纷案》被评为2016年度精品案例,行政庭庭长罗诚撰写的(2015)官行初字第4号判决获优秀裁判文书金奖,刑一庭庭长梁成锐撰写的(2015)官刑一初字第173号判决、审监庭庭长孙劲松撰写的(2015)官民再初字第2号判决获优秀裁判文书银奖,同时,我院还成为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一家获评“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优秀组织奖的基层法院。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案例编报工作,按照“三严”程序组织编报工作:一是严明报送要求,认真研习上级法院下发文件中对案源选取、案件报送、案例分析等各方面的要求,通过下发正式文件就报送范围、报送标准、报送程序、撰写要求、报送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规范报送工作流程;二是严控时间节点,通知下发后,及时与业务庭领导沟通,督促选择、撰写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协助解决报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及时报送;三是严把质量关口,通过自荐互推,层层筛选,确保上报的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能展示我院真实的工作水平。2013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会研究所评为2013年度案例工作先进单位,近三年来,我院有15篇案例在国家级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

  近年来,我院案件数量呈激增态势,2015年与2014年相比,同期新收案件数上升67%,结案率上升40%,2016年与2015年相比,同期新收案件数上升37%,结案率上升45%,截至目前为止,2016年新收案件数已达16420件,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面对严峻的案件形势,我院始终坚持深挖潜力,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通过精品案例和优秀裁判文书报送工作,进一步发挥精品案例在审判中的指导工作,有意识的引导法官重视对审判经验的总结,通过对审结案件的再思考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证据运用、法律推理、文书制作等职业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筑牢公平正义基石。

供稿:审管办
责任编辑:官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