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上午9:30分,执行攻坚战再次打响,我院执行局全体干警30余人整装待发奔赴执行现场,对云南信大工贸有限公司与云南红河源工贸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展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云南红河源工贸有限公司、昆明源和采石场在判决书生效后一直拒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昆明源和采石场进行协调执行,采石场均不履行义务。上午10:10分左右,执行队伍到达昆明源和采石场后,执行法官对石场上停靠的拉石料的四辆重型卡车进行扣押,卡车司机拒不交出车钥匙,试图阻止法院扣押车辆。
经执行干警耐心说服,同时也因昨天官渡法院执行攻坚战强大的宣传攻势,对被执行人和阻碍人员起到一定教育和震慑作用,在场员工没继续阻拦扣车。不到半个小时四辆重型卡车顺利开出执行场地,停放至停车场并指定申请人保管。
下午执行法官简单用餐后,兵分两路,一队法官赶往其他执行现场,顺利腾出房屋及别墅近500平米,价值400多万元。另一队法官前往执行云南华美美莱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与缪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但被执行人缪某某不在家中。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于2014年12月24日通知缪某某到庭,向其发放了相关执行文书。其对判决金额无异议,但对迟延履行利息存在异议,拒绝支付,从此杳无音信。本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其出境。经查,被执行人缪某某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在昆明市呈贡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及一个车位。鉴于其拒不如实申报财产,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本院将于近日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公安部门,建议对其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