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切实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9月6日起,我院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在前期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执行局的周密部署下,我院执行局及法警队共组织30余人,兵分两路,强力出击,采取搜查、扣押、公告、拘留等执行措施,两天共执行涉金融债权案件47件,拘留两人,扣押车辆1辆,强制腾房2处,执行案件涉案金额逾两千万元,并搜查出违禁枪支2把、子弹若干、吸毒工具,假警服两套,执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省高院新闻中心、官渡区新闻中心、云南法制报、昆明日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都市条形码、街头巷尾等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近年来,我院金融案件不断攀升,案件数量呈爆发增长,为维护金融资产安全与金融秩序稳定,我院决定强力开展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对涉案案件精心梳理,并与金融机构对接沟通,我院挑选出59件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执行过程中,云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某某拒不接收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态度极为恶劣,鉴于董某某在我院有26个未结的执行案件,标的金额为704万余元,执行费达7万多,且董某某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遂决定搜查公司财务室及董某某的办公室,并对董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予以惩戒。
两天的执行活动中,两组执行人员还对十二棵橡树庄园、世纪城、名宅东辰苑等地涉金融案件的多处抵押房屋张贴公告责令其限期腾房。
接下来,我院执行局还将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住建、车管所等部门的对接联系与协调,建立形成及时反馈、及时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凌晨出击、夜间蹲守、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向执行难全面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