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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11-24 17:58:48 打印 字号: | |
  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全院各部门的紧密支持、配合下,我院顺利通过2015年云南省文明单位申报考核验收,正式被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院干警将以新荣誉为起点,继续再接再厉、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再创新绩。
责任编辑:官渡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