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坚持关注民生,把处理好涉农民工案件,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近三年来,官渡区法院年均受理各类案件8000件以上,其中各类涉农民工案件2427件,涉及3069名农民工当事人,涉案款项6610.5万元,其中1100余件案件调解撤诉结案,包括殷绍能等40名云南永仁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169名农民工诉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等一批法律关系复杂、人数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措施如下:
(一)完善机构设置,推进机制创新。2010年官渡区法院成立专门的民事审判第三庭,重点审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雇员受损等案件。2013年起先后建立涉农民工案件审判调研机制,定期总结评析、指导审判工作;建立涉农民工大要案汇报机制,通过召开审判委员会、党组会研究讨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涉农民工案件审理工作;建立定期开展涉农民工案件集中执行及发放案款活动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形成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社会氛围。2014年官渡区法院牵头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劳动监察、工商、工会、银行、税务、劳动仲裁等多个单位、部门,制定了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主导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形成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二)多措并举,倾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开通涉农民工诉讼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案件立案手续,实现当日立案、当日收费、当日移送。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2.简案快办。对案值不高、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裁判,当日制作、发送法律文书,以最短时间、最高效率解决农民工当事人的合理诉求;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区司法局派人民调解员驻法院专门从事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等案件的诉讼调解,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仲裁机构联合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4.形式多样地开展“走近农民工”司法活动。通过“阳光司法”活动,入厂房,下社区把审判工作“晒”到农民工群体中,强化宣传引导,定期到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举办劳动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对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指导,规范企业用人、用工;5.关注困难群体,提供司法救助。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打得起官司,三年来,官渡区法院共为农民工当事人办理缓减免案件175件,减缓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
(三)强化执行,将农民工权益保护落到实处。1.发挥法院执行信息化优势,利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金融查控网络向全省15家商业银行查询案件,进行“点对点”查询,提高财产查控效率,确保涉农民工案件又好又快地执结;2.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执行强制措施。三年共对拒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被执行用人、用工单位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100余次,司法拘留违法人员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4人,限制被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高消费,限制出行、出境5人次,彰显了司法威慑力;3.建立立体执行网络,加强与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银行等单位、部门的联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通过查处违法用人、用工行为,限制企业贷款、工商登记,减少、取消企业获得优惠政策等手段,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用人、用工单位实施惩戒,促使其尽快履行对农民工的法律义务;4.规范执行救助制度,对符合救助标准和条件的困难农民工申请人及时予以救助,三年来,官渡区法院共办理涉农民工执行救助案件40余件,救助金额20余万元;5.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2015年2月,官渡区法院执行干警千里奔波,集中执行了38件涉及农民工劳动报酬、雇员受损赔偿等案件,春节前集中发还农民工140余万元案款。官渡区法院三年共受理涉农民工执行案件1157件,结案964件,涉案总额2510.1万元,执行到位1958.3万元,有力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