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渡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协管员在区国投大厦4号楼会议室,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官渡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罗诚、法官文若钰应邀为参训人员进行授课。
培训课上,文若钰法官围绕具体行政行为的四个合法性要件,即:执法主体、认定事实、执法程序、适用法律四个方面,向参训人员讲述了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注意的问题。从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两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从执法主体是否适格、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收集是否齐全、案件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逐一进行了讲解,生动形象地向执法人员传授了执法行为的方法和技巧,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此次培训,使区环境执法人员强化了行政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了对环保及行政执法方面基本法律法规的理解,进一步牢固树立了行政执法过程中把握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六个原则相结合的观念,为正确履行行政权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是我院行政庭再次通过开展执法培训活动,加强司法裁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