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刑诉法公安机关民警作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提高公安民警出庭作证能力,云南省刑侦总队举办了“全省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师资培训班”。受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的邀请,根据院领导安排,我院刑一庭庭长梁成锐于2013年11月25日下午为此次培训作了专题授课。来自全省16个地、州市公安机关鉴定部门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近70人参加了培训。
梁庭长总结自身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的经验,结合审判实务中的案例,从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概述、我国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作证现状及成因、鉴定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与具体内容、庭审过程中鉴定人员应注意的问题等四个方面,给学员作了一场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讲解。尤其是在讲到公安机关鉴定人在出庭时应注意的问题与技巧时,采用案例分析法与学员们就出庭作证中的工作流程、出庭作证的一般原则和技巧以及鉴定人如何应对辩护人的提问、如何与公诉人、法官配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在专题讲座中与学员互动交流,耐心而细致地为学员答疑解惑。
此次授课,是我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审判职能的一项举措。旨在通过授课,提升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能力,确保司法程序和判决结果的公正性。课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收获良多,对如何启动出庭作证的程序,出庭前应做的准备工作,庭审中应遵守的法庭规则、出庭作证的技巧,如何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法庭相互协调、配合等方面,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