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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1-07 11:46:13 打印 字号: |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精神,我院需增选30名人民陪审员,现公开进行选任推荐或自荐。

  一、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限昆明四城区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增选人民陪审员之列

  (一)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已担任其他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三、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18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中段)。

3、报名方式: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申请表形式向我院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我院政治处领取)。请在公告期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到院政治处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解释。

  联系人:张英才  电话:67275826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7日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