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精神,我院需增选30名人民陪审员,现公开进行选任推荐或自荐。
一、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23周岁;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的优先选任;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限昆明四城区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增选人民陪审员之列
(一)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已担任其他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三、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每届任期为五年,五年期满后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8日-11月18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中段)。
3、报名方式: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申请表形式向我院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我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我院政治处领取)。请在公告期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到院政治处报名并填写相关表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解释。
联系人:张英才 电话:67275826
特此公告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