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官渡法院开展“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
作者:杜安?F  发布时间:2013-10-21 10:45:26 打印 字号: | |
  2013年9月17日上午,在我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我院邀请了昆明中院领导、官渡区人大及政协代表、官渡区住建局领导、经开区阿拉司法所工作人员、小板桥司法所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以及西南林业大学在校学生等各界人士约10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昆明电台、云南法制报、云南信息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等多家媒体到场宣传报道。

  该案原告李虎于2010年4月14日与被告云南中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原告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被告单位一年,提供给被告办理资质使用,由被告支付原告挂靠费8000元。后因原告与其他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被告返还相关证书并进行变更登记为由将被告诉至本院。在合议庭合议阶段,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因建造师注册证书挂靠现象在建筑行业非常普遍,该案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及教育意义。

  在此次“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中,我院采取旁听人员与板桥法庭副庭长李涛互动交流、向旁听人员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让民众零距离、无障碍走近法院,了解审判、监督审判,让案件审理与法制宣传同步进行。此次阳光司法活动使司法走入民众,走进社会,最大限度提升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