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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法院“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圆满调解结案
作者:龚钰  发布时间:2013-08-28 16:51:22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上午,在我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也是我院今年开展的首个“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我院邀请了辖区交警一大队、五大队、八大队、十大队干警,保险公司职员、公交公司职员、经管学院学生等各界人士约100余人到庭旁听庭审,云南电视台、云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到场宣传报道。

  该案原告杨存英以2012年12月11日被告唐兴学驾驶被告昆明市明恒渣土有限公司所有的车辆与原告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给原告造成损失为由诉至本院。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首次尝试引入保险公司调解员参与进行当庭调解,在合议庭与调解员的合作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涉及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合同,车辆挂靠等法律关系,具有一定普遍性及教育意义。

  在此次“庭审走近民众”阳光司法活动中,我院采取旁听人员与民一庭庭长李曰福及资深法官马永鸿互动交流的方式,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析理,强化裁判说理,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引入保险公司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也是我院作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法院,成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参与调解案件的一次有益尝试。此次阳光司法活动使司法走入民众,走近社会,贴近民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