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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群众 巡回审理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2-15 16:41:35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2月21日,我院受理了原告张沁忠、何雨亭诉何云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环城法庭在向被告送达传票时,了解到被告何云患痛风性关节炎,长年卧床,几乎瘫痪,只有依靠轮椅才能出门,行动极为不便。而他的饮食起居仅由其母亲照料,他的母亲已是年过花甲,身体虚弱,且被告家住4楼,其母无法将被告送到法庭。在接到传票后,被告和他的母亲愁眉紧锁,为不能到庭而犯难。得知此情况后,为了维护被告的权益,主审法官贾孟书庭长立即决定到被告居住小区进行巡回审理。

  2012年2月14日早上八点半,环城法庭一行工作人员驱车前往穿金路小坝干休所被告居住的小区做开庭前准备工作。因旁听人员众多,主审法官贾孟书庭长就找小区的管委会商议,借用小会议室作为临时法庭。经过紧张而忙碌的布置,简单而不失庄严的临时法庭就布置好了。但被告的母亲却极力反对允许他人进行旁听,认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个人隐私。主审法官贾孟书庭长只好临时再次更改开庭地点,在被告家中开庭。可被告的母亲又以离婚后儿媳不能再进家门为由,拒绝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进家门。庭前准备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如果缺席审理,被告的权益将会受到损害。贾庭长不厌其烦的向被告和其母亲说明利害关系,几经周折终于征得被告母亲的同意,在被告家中开庭。

  “现在开庭!”狭小的客厅内,小茶几被装扮成了的审判台,拥挤的空间,低矮的板凳,昏暗的光线,被告因痛风性关节炎只能倚靠在沙发上,虽然条件简陋,可法官和书记员依然一丝不苟的按照庭审程序进行捍卫着司法的尊严。在调解阶段,原被告之间出现了明显的意见分歧,原告在诉说中情绪十分激动,而被告对原告的叙述表示了强烈的反对,被告的母亲也诉说了自己的苦衷,紧张的矛盾仿佛有一触即发的危险。主审法官贾孟书庭长认真倾听原告的诉说,设身处地的与原告交谈,安抚原告的情绪;对被告从法律权利和义务上对本案法律适用进行阐明和解释;对被告母亲照顾被告的艰辛予以同情和理解,使其得以心平气和的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详细的对原告和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我们的法官将一场难断的家务事和平解决,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在以群众工作统揽法庭工作的理念下,为了更好的继承和弘扬优良的司法传统,我们法庭全庭干警走出法庭、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巡回审理,就地开庭,为当事人分忧解难、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