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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个一”活动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3-17 10:59:07 打印 字号: | |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党组文件

  官法党〔201121


关于“四个一”活动中开展结对

帮扶困难群众(党员)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区创办关于《转发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官创办[2010]61号)及我院《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四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针对如何在“四个一”活动中开展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党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领导干部要把结对帮扶挂钩联系社区困难群众(或所属党组织困难党员)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科级领导干部至少要挂钩帮扶一个困难群众(党员)。在确立困难群众(党员)结对对象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与开展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在 “七一”、“春节”前夕,领导干部要通过开展“下基层、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群众(党员),除提供捐款、捐物等物质资助形式外,还要通过思想帮扶、思路帮扶,帮助其找到适于自己发展的道路,实现由外部输血向自身造血的转变。

二、帮扶方式

一是由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到相关部门了解掌握我区困难群众(党员)情况,按要求筛选出适当人选提供给院科级以上干部选择,实行“一对一”的结对帮扶;二是发动全院党员干部开展济贫帮困活动以及开展捐资助学等公益性活动;三是动员我院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特点适时开展帮扶活动。四是对于在诉讼活动中发现生活确有困难,需要帮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以及相关帮扶活动;五是对本院存在的困难群众(党员)进行帮扶。

三、相关要求

一是要求我院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在活动中花心思、下功夫,尽己所能,投入真情实感,不能应付交差、敷衍了事;二是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要抱着从善如流的心态,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三是各支部要在党员干部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要切实起到凝心聚力的作用,鼓励和发动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四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出表率和示范作用,要行动在先,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