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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的方案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3-19 16:37:09 打印 字号: | |

中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党组文件

  

 

官法党字(201015


 

关于开展“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的方案

 

根据官渡区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启动“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院开展“读好书、求新知”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此项活动取实效,在我院掀起“爱学习、读好书”的热潮,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我院“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杨斌同志担任组长,副院长杨卫华、缪宇、范今颖,政治处主任杨建辉、办公室主任赵梦等同志为组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杨建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政治处、办公室相关人员为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事宜。

二、确定书目

经我院领导小组研究,充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和法官、干警的学习工作需要,我院所确定的选读书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和《无法不谈》两本书。并按要求上报公示。区委确定的必读书目为《政府管理创新读本》和《空港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实践探索》。

三、学习要求

(一)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认真学习,温故知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尤其是业务庭的法官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或执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学懂学精上狠下功夫;在知行合一、指导实践上狠下功夫;在审判调研总结上狠下功夫。

(二)对于以上四本书,要求法官、干警必须认真阅读,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协调读书时间,积极投入到学习活动中。除部门组织专门的业务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外,要求个人做好学习笔记,要求每天都要认真学习,每天都有一篇学习笔记或者是学习的心得,对于两本必读书,在530日前,要写出读书心得。区委组织和宣传部将适时进行随机抽查,并将于下半年对必读书目内容进行统一测试。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00年三月九日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