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人民法院干警拒礼示廉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4-20 17: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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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一起判决已生效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方诉讼代理人廖某来到官渡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找到该案的承办法官彭毅后,廖某取出一包铁观音茶及一枚戒指向其表示谢意。在被承办法官明确谢绝后,廖某将礼品强行留下并离开法庭。承办法官于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向庭领导汇报,并多次打电话催促廖某取回上述物品。4月15日,廖某在承办法官及法庭领导的耐心解释和劝导下,将其所送礼品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