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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10年学习计划
作者:官渡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2-03 15:20:05 打印 字号: |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文件

 

官法(20103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10年学习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干警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强化司法为民的本领,提高服务人民的水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自主学习的浓厚氛围,培养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专家型的精英化法官,经我院学习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出2010年学习计划如下:

一、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一是继续认真抓好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坚定政治方向;二是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组织工作会、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委、空港经济区党工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三是认真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

二、继续抓好党课教育,由党总支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的方式上采用集体学习、电化教育、撰写心得体会以及开展座谈等方式,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提升共产党员的党性觉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三、深入开展好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要以“读好书、求新知”学习活动为契机,组织全院法官、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在学习读本的选择上尽量做到切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切合法官自身能力水平实际,坚持把学习与工作相结合起来,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求各部门要全面坚持每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要结合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实际,有的放矢地组织干警学习讨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同时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调研,要引导广大法官、干警把学习结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四、认真组织法院干警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学习培训活动,做到人员到位、时间保证。

五、适时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尤其是在干警学习的领域和实践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而保证教育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二00年二月一日

 

来源:官渡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官渡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