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云南法院列为2009年十项改革任务之首的“量刑制度改革”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量刑纳入审理程序”试点首案2009年5月12日在官渡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此次审理的案件系一起职务侵占案,由于被告人当庭认罪,法庭按照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并当庭宣判。法庭在审理过程中首次嵌入量刑审理程序,对量刑进行专门审理。公诉机关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应适用的刑罚,就量刑情节、刑罚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提出量刑意见并阐明理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该量刑意见与公诉人进行了辩论并提出辩论意见。在当庭判决的宣判词中,法庭阐述了量刑审理情况、刑罚裁量意见及理由,被告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并不再上诉。庭审取得圆满成功。
此次审判活动,得到了上级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省高院赵建生副院长、研究室王琼芬主任,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孙志红委员、公诉办李世清主任、孔维治副主任等领导亲临庭审现场旁听指导,官渡区检察院予以通力配合,有效保证了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市各主要媒体30余名记者到现场对此次活动作了采访报道。